我们都知道,申请专利可以保护自身的权益不被侵犯,也可以将这个专利转换为现金流。但是这个转换就会涉及到专利权的问题,而关于专利权的使用方式问题,大部分人就不是那么了解了。那么,就让东创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这个问题吧 ~
专利权使用方式包括专利权人自己使用、授权或者是转让他人使用。许可类型的使用方式,又可以为近一步被划分为:排他(非独占)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
专利的实施有以下多种方式,专利权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来实施: (一)自己实施 : 自己办企业进行生产和销售,但前提是有自己的资金、市场。
(二)转让给别人实施 : 将专利卖掉给他人,此为一次性的交易。此时专利权已转给了别人,这种情况只能是别人实施,而专利权人自己则不能再实施,除非在转让时有特殊约定。
(三)许可给别人实施 : 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还是专利权人的,只是许可别人实施而已,专利权人每年还可以收取许可费。
具体又可分以下几种许可类型:
1 、排他(非独占)使用许可 : 排他许可方式,规定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分享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允许第三者实施其专利。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占有市场,通过专利技术的实施,获得经济利益。
这种排他许可合同,一般要规定许可人要有及时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义务,如果许可人不及时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则允许被许可人有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权利。
2 、独占使用许可 :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限制范围内,对许可人的专利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并且被许可人是该专利技术的唯一使用人,许可人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相同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这种许可方式,许可人虽然可以获得较高的专利技术使用费,但也束缚了许可人自己的手脚。
这种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因为许可人不实施专利,对专利产品的市场是否受到侵害并不关心。因此,一般要规定被许可人有直接起诉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权利,包括许可人和任何第三方的侵权行为。
3、 普通使用许可 :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即专利权人所说的同时跟多个公司或老板合作的方式,这种许可方式,许可方除了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允许第三方使用其专利,许可方自己仍然保留其专利的使用权。
这种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一般没有直接起诉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权利,但可以要求许可方要有及时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义务,如果许可方不履行义务及时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则被许可人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但如果许可方只考虑收取专利实施许可费用,没有限制地签订这种实施许可合同,会导致专利产品的生产过剩,影响被许可人的利益。至于许可费用的多少,或者占股份的多少,则是双方约定的。因为不同的专利,其价值和市场是不同的,这要与投资方共同商谈才行。
以上几种便是常见的专利权使用方式,若您有已授权的专利,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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